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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彭震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:
经研究,决定:
彭震强同志任鹤壁市公安局副局长,免去其鹤壁市公安局反恐专员职务;
卢晓冬(女)同志任鹤壁市公安局反恐专员;
蒋宪菊(女)同志任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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